经典案例|合伙人张磊承办著作权侵权督办案件成功获检察院不起诉

时间:2025/08/25 阅读:46

 

近日,合伙人张磊代理的天津市督办案件吴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历时一年半,最终人民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涉嫌跨国公司、境内央企专业前沿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经过多轮辩护和博弈,涉案金额从侦查阶段认定的750,324元大幅缩减至94,491元,成功避免了当事人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的刑事风险,也避免了定罪后面临的数百万元赃款追缴和罚金刑。这一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中豪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深度与实务能力。

 

  1   案件背景:从75万到9万的关键转折

2020年至2024年,吴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某跨国公司In×× IC×系列、M××系列、某央企R××系列等软件进行破解、二次加密,并以电子授权码和加密狗形式在闲鱼、淘宝销售,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立案侦查并列为督办案件。侦查阶段初步认定其销售金额达750,324元若指控成立,吴某可能面临3至10年有期徒刑,同时需追缴750,324元违法所得并承担该金额1倍以上10倍以下罚金。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通过全面阅卷、会见当事人及调查取证,敏锐发现案件在证据链、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上存在重大争议点。经与检察机关多轮沟通,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吴某仅某跨国公司M××系列软件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其他多款软件由于关键性证据存疑不再承担责任,本案违法所得750,324元降至94,491元,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奠定了关键转折点

 

  2   辩护要点:精准击破证据链,多维论证罪与非罪

本案辩护的核心在于“罪与非罪”的边界认定。辩护人围绕司法鉴定、权属证明、金额计算及量刑情节四大维度展开专业论证,最终成功瓦解原指控逻辑。

 

(一)司法鉴定范围不全,证据链存在重大缺失

根据在案证据,吴某销售的软件涉及跨国公司In×× IC×系列、M××系列、某央企R××系列等19款产品,但司法鉴定仅针对M××2023软件的3个模块进行了功能比对,未覆盖其他软件及剩余模块。同时,鉴定过程未按《软件功能鉴定技术规范》要求“依次列出检验出的软件功能”,且未对鉴定工具的合法性(如正版授权、合格证明)进行说明,导致鉴定意见无法全面支持全案侵权指控。

 

(二)著作权权属证明不全,部分软件权利主体存疑

指控涉及的19款软件中,仅M××系列2023的3个模块提供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余软件(如In×× IC×系列的多数版本、R××系列2018及“××工具箱2.02”)均未提供完整权属证明。例如,某央企仅提供了R××2006、R××2008的著作权证书,与销售记录中的R××2018版本明显不符;部分著作权证书(如F××V8.0)甚至与涉案软件无关。权属不清无法有效证明吴某销售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销售金额认定不严谨,实际违法所得仅9万余元

经过对数百条记录的逐一对比和梳理,辩护人发现原指控的750,324元销售金额包含多类软件,但因司法鉴定未覆盖其他软件、权属证明缺失,仅能对M××系列软件的销售金额进行有效认定。进一步逐项核查交易记录,逐一剔除“成交金额大于单价”的争议部分(可能包含其他服务或非侵权软件),辩护人提出违法所得仅为69,794元。但鉴于本案为督办案件,检察机关承办人要求公安机关通过情景还原演示操作来补正鉴定依据的不足,仍然想坚持按750,324元涉罪金额进行起诉,均被辩护人从证据实质要求、鉴定程序合规等方面予以辩驳。经过多次博弈,最终认定金额为94,491元,远低于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认定标准。

 

(四)综合量刑情节从宽,体现刑法谦抑性

在坚持关键证据不退让的同时,辩护人建议吴某积极配合侦办争取好的态度。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积极赔偿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且系初犯、偶犯。提供了系列书面材料证明其作为高级技术人才,持有多项发明专利,并参与起草《绿色轨道交通技术标准》,对社会具有显著贡献。结合其家庭实际困难和身体状态辩护人从刑法谦抑性”“罪责刑相适应”等角度,并引用美国辛普森案等,从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等多维度进行辩护,最终不起诉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

 

  3    案件意义:为软件行业知识产权刑事辩护提供参考样本

本案的成功,不仅为吴某个人及家庭避免了重大危机,更对软件行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辩护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其一,明确了司法鉴定的“全面性”“规范性”“专业性”要求。针对多软件、多模块的侵权指控,需严格审查鉴定范围是否覆盖全部涉案产品,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避免“以偏概全”的证据采信

其二,强化了“权属证明”在知识产权犯罪中的核心地位。若无法证明被侵权软件的著作权归属,即使存在销售行为,也不能轻易认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其三,凸显了“金额精细化计算”的辩护价值。通过逐笔核查交易记录、剔除争议部分,可大幅降低入罪门槛,为“罪与非罪”的边界认定提供关键依据

其四,体现了刑事政策中“宽严相济”的司法导向。对初犯、积极退赔、社会贡献大的当事人,司法机关更倾向于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本案中,辩护人通过系统全面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梳理,对司法鉴定、权属证明、金额计算精准把握,结合刑事政策与当事人实际情况,为当事人精准制定辩护策略,最终实现了督办案件的“不起诉”,展现了中豪律师处理复杂、重大案件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中豪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守护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