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组

概述

2006年,中豪及张涌主任个人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首批“破产管理人”资格。2017年,中豪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一级机构管理人名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机构管理人名册。2018年,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张涌主任担任协会副会长及秘书长。经过20多年的积累与发展,中豪在破产领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承办了逾50件破产案件,不仅担任管理人,还为破产企业、破产企业股东、破产企业债权人、破产企业投资人提供全方位破产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律师团队

2018年,中豪成立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系由10余名合伙人、40余名律师及助理组成的法律精英队伍。他们均毕业于法学名校,90%以上拥有研究生学历,多名律师系法学博士,不乏律师同时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经济师职称,在破产清算与重整领域均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心每周开展培训交流,分享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的经验,探讨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法律服务。中心采用主管合伙人牵头、团队配合、部门协作的模式,专业、细致地办理每一件破产案件。

 

主要服务范围

  • 担任破产企业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的所有事务
  • 担任破产重整企业的顾问,为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提供方案,草拟重整计划草案
  • 担任破产企业债权人的代理人,代表其申报破产债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对破产程序中的相关事务发表法律意见,必要时代表债权人提出异议甚至提起诉讼
  • 担任破产企业意向投资人的专项顾问,对破产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参与投资谈判,草拟投资方案,草拟投资相关协议
  • 担任公司的清算组,全面接管强制清算公司的所有事务,处置公司的资产与负债,编制财产分配方案并执行,注销公司的工商登记

 

最新经典项目/案例

  • 凯悦公司破产重整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016年底,凯悦公司委托我所为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我所律师草拟了凯悦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的相关文书,协助凯悦公司对资产、负债进行梳理,就破产相关事务发表了专业法律意见,并草拟了凯悦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受理了凯悦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目前重整计划已递交人民法院,等待第二次债权人大会表决。

  • 担任华城希望地产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

2016年,人民法院受理华城希望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交由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江津区人民法院择优选定中豪所担任管理人。华城希望公司的财产价值超过10亿元,负债逾16亿元,债权人达上千人。华城希望公司开发的在建项目系江津区重点打造的商圈项目,建筑规模约40万平方米,投资超过10亿元。中豪所在担任管理人后,迅速接管企业、清理资产、参加诉讼、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查、投资人引进等工作,并创造性地提出在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债权人会议表决前进行复工续建,极大地增加了资产价值,为重整奠定了基础,获得债权人、法院、区政府等各方认可和高度赞扬。目前,华城希望公司的重整程序正在有序推进中。

  • 担任扬子岛实业公司等4关联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

2016年10月,中豪所担任扬子岛实业公司等4家关联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扬子岛实业公司等4家关联公司拥有扬子岛酒店、扬子岛远景饭店、扬子岛百林饭店等多处经营实体,其中的四星级扬子岛酒店位于重庆解放碑CBD核心区域,拥有员工近200人,在重庆餐饮行业拥有较高知名度。自担任管理人以来,中豪律师尽职履责,依法维护职工、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减少了社会矛盾。目前,扬子岛4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已召开第二次债权人大会,并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讨论,破产程序正有序推进中。

  • 担任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的管理人

2007年11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市公司朝华科技的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选定中豪所担任管理人。朝华科技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申请重整时负债逾20亿元,债权人众多。该案于同年12月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并由法院裁定批准,是目前全国用时最短且重整成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