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下称“SIAC”)仲裁规则中有关紧急仲裁员(Emergency Arbitrator,下称“EA”)的程序,核心解决的是一个时间差问题,即当仲裁协议已经存在,争议及紧迫风险已经发生,但审理实体争议的仲裁庭尚未组成,对于中国跨境企业而言,是应对相对方存在转移资产、违反保密义务、处置核心股权等紧急风险之前的一个实用工具。
内地企业在香港开展业务时,无论涉及销售合同、服务协议,还是工程承包合同,均常会接触到各类免责条款及责任限制条款。实践中,部分企业可能认为,只要合同中约定“对一切责任概不承担”或将赔偿责任限定在某一固定金额以内,即可有效控制法律风险。
202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3号,以下简称《修改决定》),自7月27日起施行。该解释自2012年施行以来,时隔十四年首次修改。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同步发布配套征管规定,首次系统建立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则。本次新规主要影响在境外设立离岸信托、持有境外资产或计划进行跨境财富传承的高净值个人及其家族。
在内地企业“出海”香港开展业务时,合同违约是商业活动中难以避免的风险。很多内地企业常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明明对方违约了,我方遭受了损失,为什么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却“不痛不痒”,远低于预期?
越南现行投资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投资鼓励导向”的双轨制度,既允许投资者在法律未禁止的行业自由经营,又对特定领域设置了准入条件或绝对禁令。准确理解行业划分,是跨境投资者规避法律风险、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的第一步。以下依据越南《投资法》及配套法令,就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行业的范围与要求予以阐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实践中呈现高发态势。辩护时,可从信息性质认定、数量统计、前置法违反判断、电子数据取证等角度挖掘辩护空间。
2026年,中国AI影视产业在高速增长中迎来系统性监管强化。国家层面“三横三纵”的监管体系成型,微短剧强制备案制度落地实施;与此同时,AI换脸侵权、著作权纠纷等新型案件亦呈高发态势。
境内企业赴越南承接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内母公司直接作为海外签约主体,是实践中较为常见却潜藏较大法律风险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