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 | 中豪再启涉外商事争议解决盛宴:成功举办“东盟商事争议解决(仲裁)实务交流会”

时间:2025/11/26 阅读:50

在“一带一路”倡议深入实施、RCEP效能持续释放的宏大背景下,中国与东盟的双向投资与经贸往来日益紧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显著增长。为助力企业更好地应对挑战,把握机遇,2025年11月22日,由中豪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东盟商事争议解决(仲裁)实务交流会”在重庆成功举行。此次活动为继今年6月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成功举办“企业出海风控指南:香港仲裁与诉讼双轨避险策略”专题交流会后,中豪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举办的又一高规格专业论坛,再次彰显了律所在该领域的深厚积淀与领先地位。

 

 

本次交流会阵容强大,由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指导,重庆市律师协会主办,中豪联合重庆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企业协会等机构协同承办。活动吸引了来自全国多地从事国际贸易、境外投融资的企业负责人、高管、法务负责人以及专业律师、仲裁员参会,现场座无虚席,反响热烈。

 

交流会内容丰富,活动在中豪国际业务部主任文奕的主持下拉开帷幕。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相关负责人黄河先生与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方海平先生分别致辞,充分肯定了本次交流会对促进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的重要意义。在随后的主题演讲环节中,实务解读与前沿洞察交相辉映。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何静女士首先对《重庆国际商事仲裁院仲裁规则》进行了深入解读;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张寸渊先生分享了该中心仲裁规则的创新与新发展;泰国仲裁中心Rajarut Janchote先生详细介绍了泰国在国际仲裁与调解领域的最新动态。

 

圆桌对话环节由中豪合伙人李慕乔主持。

 

中豪管委会副主席杨青就企业应如何构建跨境争议解决的“护城河”,分享了深刻见解。他首先从实战角度剖析了仲裁相对于诉讼的决定性优势,尤其是在跨境执行力方面。他指出,得益于《纽约公约》的广泛覆盖,仲裁裁决在中国与东盟各国间的承认和执行有稳定保障,而法院判决的跨境执行则面临巨大不确定性。他结合中豪老挝办公室的实务经验,以中国判决在当地执行受阻的真实案例,深刻警示了企业所面临的潜在风险。更进一步,杨青通过“虎牙科技与印尼主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直播合同纠纷”等经典案例,生动展示了仲裁的战略价值。他强调,仲裁不仅在保密性、认定证据灵活性等方面对企业极为友好,更重要的是,通过在合同阶段精心设计仲裁条款、法律适用及送达机制,企业完全可以主动“设计”出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方案。他总结道:“一个成功的胜诉案例,往往在合同签署的那一刻就已经奠定了基础。法律服务不应止于事后补救,更应是事前的主动构建。”这一观点深刻揭示了将争议解决前置为商业战略一环的重要性。

 

随后的讨论中,马来西亚Lee Hishammuddin Allen & Gledhill合伙人黄慧晶、新加坡Wong Partnership LLP律师田孝明、四川外国语大学陈功教授,以及陆海新通道重庆运营有限公司甘瑞先生,也分别从争议风险预防、成本时间管理、学术研究和用户需求等多元视角分享了宝贵经验。重庆大学曾文革教授则介绍了其团队在“中国—东盟(RCEP)商事仲裁示范规则”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

 

此次交流会的成功举办,是中豪长期深耕跨境商事法律服务的又一力证。作为中国领先的规模化、专业化律师事务所,中豪不仅在跨境投资与并购领域拥有卓越业绩,更在复杂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凭借其在中国香港、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的办公室布局,以及深厚的国际化人才储备,持续为“走出去”和“引进来”的企业提供包括国际仲裁、跨境诉讼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支持。

 

未来,中豪将继续秉持专业化、国际化的理念,积极搭建中外法律实务界的高端交流平台,不断输出前沿知识与实务经验,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保障我国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与东盟乃至全球的经贸合作贡献法律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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