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的知名法律专家以及清华大学等学者在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召开《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法律实务界与学术界意见建议,共同为司法解释的完善建言献策。
会议围绕征求意见稿的八大核心章节展开系统性研讨,民二庭主要负责人首先对司法解释条文起草背景、股东出资及与出资有关的责任等关键内容、核心条款及立法意图进行了系统介绍,为后续讨论奠定基础。
在交流环节,与会代表委员与专家学者结合司法实践踊跃发言,针对条文适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围绕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议题提出专业见解。
全国政协委员、中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袁小彬结合自身长期研究的公司法律实践,重点发表了几点建设性意见:一是关于集团类公司资金归集管理的性质认定,建议明确资金集中调配的法律边界,确保企业法人资金的合规管控,平衡企业运营效益与债权人权益保护;二是针对公司通过多层级架构(含境外主体)实施控制权隐蔽化的问题,呼吁细化穿透式监管规则,强化对实际控制人关系的司法认定标准;三是就对赌协议中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担保或回购条款的有效性,提出应兼顾意思自治与公平性,重新审视对赌条款效力约定的公允性。正确引导投资基金注重投前尽调与投后管理,正确平衡投资高收益与投资风险,不宜把风险投资变为“本金+利息”的贷款保本息模式,甚至通过要求股东与实控人担保把他们的身家也搭进去,变为无风险套利高回报,与国际上通行的实控人与股东不担保以及不保本息模式大相径庭。发言内容紧密结合实务痛点,引发与会者对资本运作与法律规制平衡的深入思考。
此次座谈会是最高人民法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实践,通过汇聚多方智慧,旨在确保司法解释既符合公司法立法精神,又能精准回应司法实践需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