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合伙人杨青在环太平洋律协第30届年会上作“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合规问题及解决方案”主题演讲

时间:2021/04/22 阅读:1471

 

2021年4月19日-21日,以“世界经济贸易规则变革与法律行业的机遇和挑战”为主题的环太平洋律师协会第30届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本届年会由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承办,上海市律师协会协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余名嘉宾、代表参加会议。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上海市市长龚正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会长李志强主持会议,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作了题为《坚持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努力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主题演讲,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作现场演讲,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致辞。联合国原秘书长、博鳌亚洲论坛理事长潘基文以视频方式致辞。合伙人杨青在数字贸易的发展论坛上作“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合规问题及解决方案”的主题演讲。

 


杨青律师在演讲中首先指出,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速度在跨境电商、区块链、3D打印、物联网、5G、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应用,上述领域只要涉及跨境交易,就会涉及数字贸易的跨境交易。他认为,应从广义的角度去理解和定义数字贸易,既应包括数字服务本身作为跨境贸易的标的物进行的交易,也应包括仅作为跨境贸易交易标的物的其中一部分进行的交易。
 
随后,杨青律师对数字贸易跨境交易可能引发的合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介绍。第一,数据所有权归属。大多数国家法律规定,数据的集体所有权应归属于数据产生国或地区,个人数据的所有权应归用户个人所有,并受数据隐私保护。第二,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各国对个人数据与隐私保护差异较大,部分国家将隐私权视为基本的人权加以保护,部分国家在其宪法或侵权法中对个人隐私保护作出规定。第三,数据安全。由于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引发了各种数据安全问题,对很多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其监管和执行能力较弱,消费者和企业遭受网络欺诈、网络犯罪和隐私侵权事件频发。各国政府应出台保护数据安全的相关法规,以避免数据安全受到威胁或侵犯。第四,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对数字平台来说,其希望并鼓励政策制定者允许数据尽可能自由地跨境流动;然而,许多政府基于国家安全考虑,采取诸多措施限制数据的跨境流动,比如建立数据贸易壁垒、提出数据本地化要求、对跨境数据转移征收关税等。第五,知识产权保护。对政策制定者来说,在数字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需要兼顾两个平衡,即数字技术的发明人与用户之间利益的平衡,以及收集和处理数据过程中的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与数据能够适当分享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之间的平衡。
 
最后,针对上述合规问题,杨青律师从国际、国内及各国合作三个层面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建议。其一,在维护WTO体系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WTO规则,双方或多边贸易协定可作为WTO规则的补充。同时,各国应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标准规则的制定,从而构建平等、公平、协同共治和创新发展的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新秩序。其二,各国政府应根据各自的数字技术的实际发展水平,在坚持WTO原则、规则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身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数字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其三,各国政府应加强合作和对话,在坚持公开、透明、国民待遇、减少不合理限制等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市场开放,从而使各国在克服数字贸易带来的挑战的同时,更多地分享其带来的巨大机遇和利好。发达国家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欠发达国家在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成果分享与合作等方面的支持,从而让数字技术更好地为世界经济赋能,为实现联合国的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减少人类贫富差距提供持续助力。

 

 

虽然全球受新冠疫情影响,但数字贸易却逆势蓬勃发展,远程在线办公、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等,带来了新的数字经济机遇。比如,亚洲许多经济体出台了促进数字经济转型的新措施,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产业、数字治理以及国际数字合作等。展望未来,数字贸易必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必将会更为深度地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中豪律师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更加广泛而深入地参与数字经济时代的数字贸易跨境交易,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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