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索通律师事务所陈翔主任一行到访中豪参观交流

时间:2021/03/05 阅读:2067

 

为借此契机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更好地推动律所的品牌建设和业务发展,2021年3月5日,索通高级合伙人陈翔、徐海东、胡永龙、刘超、吴天福等一行到访中豪参观交流。合伙人郑毅、肖东、程地昌、曹阳等进行热情接待,双方围绕律所一体化管理和总分所关系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肖东律师首先向索通的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并表示希望双方在此次座谈中针对业务拓展、团队建设及律所管理等方面进行交流与借鉴。随后,郑毅律师为来宾介绍了中豪23年来的发展概况、人才结构、青年律师培养机制、分配机制、管理架构、执业理念、信息化建设、五大专业优势以及党建工作开展和公益事业发展等,并着重介绍了一体化管理。他指出,中豪由律所统一聘请律师、助理并按科学的薪酬体系发放工资,打破客户来源壁垒并按专业统一分配案件。公司制和一体化管理运作模式,能够最大程度地激活中豪的人才、资源,加强协同合作,实现专业化分工,奠定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

 


陈翔主任介绍了此次到访中豪座谈交流的目的。他指出,索通即将转型为中联,与此同时需要进行机制的调整。一体化的管理是律所可持续化发展的核心,中豪在一体化管理和总所分所关系处理中始终处于领先地位,希望此行可以学习借鉴中豪的先进经验。郑毅律师指出,一体化管理具备四大优势:第一,风险可控。一体化管理让风险边境更清晰,所有律师团队能够规范处理每一个案件。第二,优化资源配置。一体化管理能够更好地调动集团资源,由于各分支机构均具有很好的财务管控和投资管理,总所与分支机构的分配模式和标准完全一致,方便在内部管理体系中调动资源,跨地区办案效率更高。第三,品牌优势获得更好的延展。例如,利用重庆业务资源优势和成功案例,联动成都和贵阳办公室互动推介,获得在西部地区的发展优势。第四,人才培养机制更加完善。统一的入职培训、定期的业务培训以及对法律文书、着装、言谈举止的严格要求,使得每位律师得到了综合性的发展。谈及总所与分所的关系,肖东律师指出,中豪总所与分支机构的关系类似于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分支机构的前期开业成本、运营成本以及工资均由总所进行补贴,总所控制收分案并进行业务管理,同时通过授权细则使管理模式体系化,既保证一体化管理的稳定性,也考虑到分支机构自身灵活发展的必要性。随后,双方还针对董事局选举、律师激励制度、晋升机制、业务培训等内容进行了讨论。

 

 

本次交流活动在愉快的交流氛围中圆满结束。陈翔主任对中豪的一体化管理的先进经验予以了高度认可,并表示希望继续加强双方在律所管理和律师培养方面的交流与学习。中豪也将保持国际化视野和发展理念,深耕专业技术,不断培育优秀律师人才,持续深化公司制律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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