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川外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林移刚院长一行到访中豪交流

时间:2021/01/22 阅读:2214

 

2021年1月21日,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院长林移刚、党总支书记陈功、副院长邓晓梅、党总支副书记李佳、法学系主任程璐一行到访中豪参观交流,合伙人傅达庆、程地昌,律师苟静、吴雪然、李秋林、李云瑶进行热情接待,双方就开展“校所合作”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程地昌律师首先对川外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指出,双方开展“校所合作”,有利于加强学院与中豪的交流,促进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相结合,进一步发挥高校与律所之间的优势互补,助推学科发展,助力青年教师的成长,帮助学生成才,同时为律师提供学术研究平台。双方建立全面性、战略性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培养高端法律事务人才,提升双方的综合实力,实现互利共赢。随后,他介绍了中豪的公益助学事业。早在1998年,中豪就向西南政法大学捐赠100万元设立奖学金;2016年,中豪捐赠200万元在华政设立“中豪律师奖学金”,用于对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奖励。多年来,中豪同高校保持着紧密的合作与联系,努力践行着社会责任。

 

 

傅达庆律师首先为来宾介绍了中豪作为西部首家公司制律所所具备的优势。他指出,中豪由律所为合伙人统一聘请律师、助理,并按科学的薪酬体系发放工资,实行全员授薪制,同时打破客户来源壁垒转由按专业统一分配案件,弥补了传统提成制律所公共积累少、管理集约化程度不高、难以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资源整合、律所品牌难以持久等缺点。随后,他介绍了中豪的律师队伍。中豪拥有海外名校留学经历的律师占比达23%,中豪历来重视境外留学背景人才,并于去年11月荣获“最受重庆海归青睐雇主奖”。此次在中豪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将有助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能胜任涉外法务的卓越法律人才。紧接着,他就“校所合作”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建议学校开设实务性课程,聘请律师讲授,以增强学生们的实务能力,更好地适应实习实践工作,缩小理论与实践的差距;第二,建议律师结合执业工作多到学校作专题讲座,让学生们更多地了解法学实践中的宝贵知识和经验。

 

 

陈功书记对学院的人才培养优势进行了介绍。她指出,学院拥有全国唯一设置在外语院校的社会学本科专业以及全国为数不多的设置在外语院校的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整体上形成了“强外语、重实践”的办学特色。同时,学院厚植外语学习,形成“专业+外语”复合特色,对接社会需求,形成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随后,林移刚院长提出几点“校所合作”愿景:第一,希望中豪能够接纳学院学生的假期及毕业实习,并对学生的实习表现作出书面评价;第二,双方在师资互派和人员培训等项目方面开展广泛合作;第三,双方相互邀请,参加对方举办的学术研讨活动和课题研究,实行资源共享。

 


此次座谈会在双方愉快的交流中圆满结束。建设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符合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是学生进行专业实践的重要场所,能够增强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中豪将充分发挥平台及资源优势,协助高校共同打造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实践性高层次人才的示范平台,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持和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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