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中豪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时间:2021/01/02 阅读:1660

 

2020年12月3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2020年)》。经过层层选拔审核,中豪贵阳办公室以其专业综合实力和突出的业绩成功入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具备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破产类案件的条件与资格。这是继入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后,中豪在破产管理人领域荣获的又一资质。

 

破产管理制度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方面有重要意义。作为破产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破产管理人将依据自身专业知识,在破产案件中遵照法院的指挥和监督,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此次贵阳办公室成功入选,意味着中豪可以担任全省范围内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破产案件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法律关系复杂、债务人财产分散的企业破产案件的破产管理人,承办重大复杂的破产清算或者重整案件。中豪将借此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在法院指导下,依法维护债权人利益,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让法官聚焦裁判,圆满结案。
 
作为国内最早涉足公司破产重组法律服务的律所之一,整合集团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各律师专业技能,组建了“破产清算与重整业务中心”,集中管理破产清算与重整案件相关业务工作。中心拥有20余位执业经验丰富的合伙人以及60多位熟谙破产重组业务的律师和专业人员,可以多角度为上市公司、大型国企、大型民企及跨国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中豪致力于充分联动各地分所,通过整合专业及社会资源,统筹集中管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一体化、高效协同的破产重整和清算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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