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豪新闻】市高级法院苏福副局长一行莅临中豪调研指导

时间:2020/04/17 阅读:2286

 

今年“两会”期间,中豪董事局主席袁小彬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建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建议高度重视,认为有必要论证如何落地,决定采取现场调研交流的方式予以办理。2020年4月16日,执行局副局长苏福、五中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汤伟,江北区、渝中区、渝北区法院执行局领导,以及主城区律工委负责人及律所主任来到中豪,通过座谈听取意见。

 

 

会上,苏福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本次会议的主要背景。去年4月,市高级法院出台《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此次袁小彬会长提出的律师参与司法拍卖线下服务等建议,对推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有着积极意义,有助于律师协助司法机关完善执行工作,促进社会力量走入法院。此次会议旨在通过观点碰撞,进行实务调研以推进相关机制不断完善。

 

 

汤伟副局长指出,在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调研中,两江法院走在前端,积极尝试将执行权利下放,释放部分事务性工作给社会力量,但存在经费来源瓶颈。随后,渝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其柱对社会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的广度及深度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总结分析。渝中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庆则重点介绍了律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的一些创新举措。江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吉志指出,法院目前已进行了部分外包服务,可尝试一些小额标的案件及有关人身权的案件直接交由律师等社会力量处理。

 

江北区律工委主任谢鹏分析了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的优势,强调律师具有其他中介机构无法替代的专业优势,法律规则意识更强,有司法局监管和律协的行业自律约束更便于管理,建议比照“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分级入库。渝中区律工委主任韩利锋强调,律师与法院作为法律共同体,有着共同的追求目标,且律师在律所内部管理和日常培训中的针对性学习,会让参与执行工作时的机构对接更加容易,便于处理保密及案件回避等方面的问题。王中良副主任指出,律师的专业性可以更好地解决法院专业人员力量不足的情况,在执行异议及标的物瑕疵排除应对等方面,比一般线下公司更有实务经验。渝北区律工委副主任邓太玲则指出,律所参与线下服务具有较强的团队支撑,也具备较强的风险赔付能力。肖东委员从查控财产、送达文书、文书制作、执行异议等方面,分析了律师协助法官处理执行工作的优势,可以向法院提供法律检索和分析意见,双方观点交流碰撞,为法院工作提供更多有益思路。大家纷纷发表了各自的观点,为有效推动相关机制和制度的不断完善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

 

 

袁小彬主席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律师群体综合素质高,服务比较专业,应该允许律师参与线下执行工作,可以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效能,促进执行辅助相关工作集约化、专业化,推进执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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