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FJA里程碑判例:中豪代理客户新加坡高等法院二审胜诉 撤销香港博彩债务判决跨境登记执行 |中豪新闻

时间:2026/09/24 阅读:53

近日,中豪律师事务所国际业务部合伙人郑鹏、李慕乔及律师胡明明与新加坡律师团队成功代表上诉人在新加坡高等法院上诉程序中胜诉,撤销一项香港博彩债务判决在新加坡的登记与执行。Philip Jeyaretnam法官于2026年9月4日作出案号为[2026] SGHC 180的判决,部分准许上诉人的上诉,认定执行涉案香港判决将违反新加坡公共政策,据此撤销该香港判决在新加坡的登记。本案在新加坡《外国判决相互执行法》(REFJA)框架下明确了公共政策抗辩区别于已经废止的《英联邦判决相互执行法》(RECJA)的独立适用标准,被认为是新加坡在REFJA框架下处理此类争议的一项标志性案件,具有该领域重要的首案意义。

 

一、新加坡高等法院在REFJA框架下撤销涉案香港判决的登记

2023年11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署信用申请协议、本票及授权书等文件,约定最高信用额度为港币1,500万元。

 

其后,被上诉人在香港法院取得缺席判决,要求上诉人支付港币19,351,933元及相关利息、费用,并进一步依据REFJA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登记该香港判决。

 

上诉人在一审阶段申请撤销登记,提出包括公共政策在内的主张,但未获助理司法常务官支持。代理团队随后代表上诉人向新加坡高等法院提起上诉,围绕公共政策、外国判决登记标准及博彩信用债务的法律性质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法律研究和论证。

 

最终,新加坡高等法院支持上诉人关于公共政策的核心主张,撤销了涉案香港判决的登记。

 

二、法院明确外国博彩债务判决的执行可能违反新加坡公共政策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一项在境外取得、形式上有效的博彩债务判决,是否可以在新加坡登记并执行?

 

法院认为:涉案本票及香港判决所依据的债务,与上诉人在被上诉人场所进行博彩并获得信用额度的安排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根据新加坡《1909年民事法令》(Civil Law Act 1909,以下简称CLA)第5(2)条所体现的公共政策,新加坡法院不得受理追索因博彩而赢取或产生的金钱或财物的诉讼。

 

据此,法院认定:在本案具体事实下,执行涉案香港判决将违反新加坡公共政策,因而撤销其登记。

 

法院同时明确:早期部分关于博彩债务外国判决的案件主要依据已经废止的《英联邦判决相互执行法》(RECJA)作出,相关判例不能当然适用于现行REFJA框架。随着RECJA于2023年3月1日废止,本案为今后依据REFJA申请登记外国判决提供了重要指引。

 

三、结语

本案的胜诉,是中豪律师事务所在跨境判决承认与执行领域又一项具有代表性的业绩,也进一步展现了中豪律师在复杂涉外争议中的专业判断、资源整合能力和落地执行能力。

 

未来,中豪将继续深耕跨境争议解决、国际商事诉讼及仲裁、境外判决执行及资产追索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更高效、更精准、更具前瞻性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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